苗栗警方近期聯合取締改裝車輛 三天共舉發十件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警察局近期聯合稽查取締非法改裝車輛,統計三天共舉發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六條第一項一、二款八件、無照駕駛一件及微型電動二輪車未依規定附載一件等交通違規共十件,以維護居民安寧。

苗栗警察局為展現執法決心與維護所轄交通安全及環境安寧,近期結合苗栗縣政府環境保護局、交通部公路局新竹區監理所苗栗監理站等聯手出擊,擇定苗栗市中正、建功路口及台三線路段執行「警、環、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

針對改裝車輛電系設備(LED、HID)、改裝排氣管未依規定登記及照後鏡設備不全等違規行為主動攔查檢驗,另因應交通部自一一四年一月一日起,為配合環境部推動「排氣管認證從源頭管理」,修正「道路交通安全規則」,將機車排氣管列為變更登記檢驗項目,另會同監理站、環保局共攔檢一0一輛車、召回檢驗三輛;警察局一至三月函報監理及環保機關召回臨時檢驗計六十件,未來將持續採不特定時間及地點部署警力與監理及環保單位共同實施攔檢違規改裝車輛。

苗栗縣警察局表示,每逢夜晚及夜深人靜時,改裝噪音車輛行駛道路,總是擾人美夢並引起民怨,因此特要求所屬各單位主動聯繫友軍機關增加聯合稽查密度,分別針對噪音、改裝等權責範圍落實取締,同時也呼籲用路人切勿擅自改裝車輛,以免影響行車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