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喉驅魔害死兒 母仍判3年半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媽媽認為廿九歲的兒子「卡到陰」,夥同家人共同對兒子挖喉嚨驅魔,導致窒息死亡,李婦被依傷害致死罪判刑三年半。她不服上訴稱判太重,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可上訴。

家住雲林縣虎尾鎮的陳姓男子在冷凍工廠上班,父親是送貨司機,弟弟也在養豬場上班,母親家管,家庭生活很單純,陳男的行為忽然變得異常,家人帶他就醫也未見好轉,後來四處求神問佛稱是「卡到陰」。

二0二三年十二月初凌晨,陳男病發行為怪異,且多日不吃不喝,父母和弟弟將他帶到家裡的神明廳自行進行驅魔儀式,父親和弟弟合力壓制陳男手腳,使他無法掙扎,再由母親用手伸入其喉嚨用力挖出「抓鬼」,他們相信只要掏光陳男的口水,就可以恢復正常,沒想到陳男當場休克窒息,家人發現不對緊急送醫,卻已釀成悲劇。

這件因怪力亂神造成的家庭悲劇,一審依傷害致死罪判決陳母三年半;陳父及陳弟各判兩年、均緩刑五年。陳母不服提起上訴,昨天被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