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避孕藥擬改指示藥 勿長期使用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越來越多女性選擇使用事後避孕藥,食藥署30日指出,事後避孕藥擬改為指示用藥,能在藥局直接購買,但事後避孕藥並不適合長期使用,呼籲女性了解避孕方式以保護自己,並也是身體健康與生活選擇的重要課題。

食藥署表示,目前事後避孕藥屬於醫師處方用藥,非有醫師處方,藥局不得販。食藥署日前邀集各界討論事後避孕藥管理,達成一致共識,會中也分享日本試辦計畫結果。

食藥署表示,日本試辦模式是由厚生勞動省委託藥師公會辦理,合作藥局約300多家,且必需與婦產科診所結盟,16歲以上女性求購事後避孕藥,必須在藥師面前當場服用,3週後必須赴藥房結盟婦產科診所回診,未來會規劃符合台灣地區的計畫。

食藥署表示,口服避孕藥是許多女性會選擇的避孕方法,主要分為「事前」與「事後」兩種。「事前」避孕藥需要連續服用,透過少量雌激素與黃體素進行體內調節,抑制排卵進而達到有效避孕的效果。「事後」避孕藥則是在無安全措施的性行為後72小時內服用,透過高劑量黃體素抑制或延遲排卵,但並不適合長期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