詐團主嫌槍殺2車手 無期定讞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桃園市一名蘇姓詐騙集團主嫌因不滿旗下楊姓、陳姓車手被捕後索討八百萬元「改口費」,竟以行刑式槍殺二人。全案歷經三年審理,最高法院於日前駁回上訴,維持無期徒刑判決定讞。

法院判決指出,三十八歲蘇姓主嫌與二十九歲楊姓、二十八歲陳姓男子同為詐欺集團成員,負責透過銀行帳戶洗錢。民國一一一年八月間,楊、陳二人在新北市新莊區某銀行提領款項時,遭行員通報警方逮捕,二人於警訊中坦承受蘇男指使。蘇男得知後,要求二人向檢警改口稱未受其指示,但楊男提出需支付新台幣八百萬元「改口費」才願配合,引發蘇男不滿。

蘇男隨即透過不明管道購得改造手槍及子彈,並於同年九月一日晚間約楊、陳二人至桃園市某套房談判。蘇男隨後亮槍驅離其他在場人員,雙方談判發生激烈爭執,蘇男即持槍先朝楊男右側太陽穴及頭頂連開二槍,致其當場死亡;再對陳男右側太陽穴開槍,陳男也不治。蘇男犯案後取走二人隨身物品逃逸,隔天遭警方循線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