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空軍一名呂姓上校被控多次與擔任志願役士兵的姪女單獨共處寢室,並傳送「我要妳」等猥褻訊息。女方向上申訴遭威脅發生性關係,軍方調查後認定呂男行為逾越幹部倫理,記兩大過(等同免職)。呂男不服提起行政訴訟,最高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呂男時任空軍戰鬥機聯隊上校,已婚且服役逾二十年;其姪女為同單位志願役士兵。軍方調查發現,呂男自民國一一二年二月起多次要求姪女進入寢室獨處,甚至要求留宿,雙方LINE對話紀錄顯示呂男傳送「咬妳」、「撲倒妳」等曖昧訊息,並索要性感照片。女方申訴時指控,呂男以「公開性關係」威脅她持續配合,軍方召開兩次人事評議會後,決議加重處分至兩大過。
呂男辯稱,僅因親屬關係特別照顧姪女,否認有威脅或性騷擾行為,並質疑記過處分過重、違反比例原則。呂男隨後提起訴願,在遭駁回後,轉向提起行政訴訟,要求撤銷原處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審理後認為,呂男身為高階幹部,未恪守性別分際與軍紀,對話內容明確顯示互動逾越倫理,且女方申訴內容「無虛構動機」,軍方處分於法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