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三十二歲洪姓男子與五十一歲李姓女友分手後,李找鄭姓、高姓男子上門向洪討債,洪失控刺死高,以十五萬元交保被撤銷。重開羈押庭時法官認定洪遭入侵施暴,李女還透過視訊目睹,洪是否出於防衛、有無殺人犯意都有疑慮,增加保金至二十萬元維持交保,可抗告。
洪男與大十九歲的李女去年九月分手,李認為洪應還她之前送的十多萬元現金、金飾,找來鄭男幫她討債;鄭再找高姓友人陪同到洪霧峰區租屋處,闖入房間後三人扭打成一團。洪從櫃子抽出料理刀揮砍、刺擊,鄭、高均中刀鮮血淋漓,沿樓梯逃往一樓,失血過多倒在大廳。送醫後高身亡、鄭撿回一命。
洪男被收押,檢方一月依殺人罪嫌起訴,移審台中地院收押近三個月後,以十五萬元交保限制出境,施以電子腳環科技監控。
檢察官不服抗告,台中高分院撤銷發回重裁,台中地院再開羈押庭,認為鄭、高兩人非法入侵洪男屋內,立即朝他暴力相向,洪有正當防衛、防衛過當疑慮;且高男並非臟器、重要器官遭攻擊,是否直接能推斷洪有殺人犯意也有疑慮。
此外,鄭、高被砍後,仍從洪屋內拿金飾才退出;洪也沒追趕,反而是躲回廁所報警,無法推論洪有暴力傾向,難認有反覆實施、串滅證之虞,且他從事板模工經濟非富裕、國外無人脈,無課予巨額保釋金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