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及陳姓女子情侶檔,為報復跟他們有債務或糾紛的人,竟假冒債權人或他人名義 ,向全國各法院及地檢署誣告達三百多人次,包括竊盜、性侵等大小案件,甚至偽造不實債權文件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二人被收押至今。台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等罪,將陳男判刑十四年半,另外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六個月;陳女判刑六年半,另得易科罰金部分判四個月。可上訴。
這件冒名濫告案,是由福建連江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鄭子薇受理陳男和陳女二0二三年七月提出告訴狀時,發覺二人有冒名申告及誣告,進一步查出他們以相同手法,向十九個地檢署冒名申告。高檢署統一交由台南地檢署偵辦,並收押起訴二人。
判決書說,陳姓情侶偽造一百六十九件虛假案件,在全國各法院或地檢署亂提告,很多被害人遭受多次濫訴侵害,多次面對檢察官傳喚或法院開庭通知,致嚴重影響正常工作及生活、波及家人、名譽受損者,甚至有心生抑鬱萌生死意者,甚至被害人還委任律師面對濫訴,所費不貲;同時耗費相關法院、地檢署承辦人員,乃至司法警察、戶政機關等人力物力,無端消耗諸多司法、行政資源,浪費潛在司法、行政成本亦難以估算,應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