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藝人NONO(本名陳宣裕)涉嫌性侵、猥褻六名女子共七罪,士林地方法院十三日一審宣判,僅認定一次強制性交未遂罪成立,判處二年六月有期徒刑,其餘六項罪名因證據不足判決無罪,全案仍可上訴。全案歷經近一年審理,法官指出,NONO身為演藝圈前輩,竟利用被害人信任意圖性侵,雖未得逞仍對被害人人格尊嚴造成重大傷害,量刑時已考量其毫無悔意且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從重量刑。
全案起源於一一二年一名女子在臉書指控遭NONO性騷,隨後陸續有六名女性提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