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新北偵查佐起訴求處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新北地檢署十三日依貪汙治罪條例,對前新北市刑大陳姓偵查佐提起公訴,指控其去年偵辦毒品案時,涉嫌調包查扣的安非他命與海洛因、以自己尿液偽造檢體,並侵占四十萬元贓款。檢方指出,陳男身為執法人員卻與毒販勾結,嚴重敗壞警紀,建請法官從重量刑。黃姓毒販亦因期約賄賂被起訴。

起訴書指出,陳男去年一月擔任新北市刑大偵查佐期間,持搜索票至黃男住所查獲海洛因四包、安非他命三包(共二百六十六克)及疑似贓款四十萬元現金。陳男未將其中一包十克海洛因及四十萬元登錄於扣押目錄表,直接據為己有。

為掩蓋罪行,陳男與黃男達成協議,僅以持有毒品罪移送,並協助調包重量最大的安非他命,避免黃男假釋被撤銷。在新北市刑大採尿程序中,陳男將自己尿液裝入檢體罐,由黃男簽名後充作檢驗樣本。

事後黃男透過女友LINE聯繫陳男,提出以二十萬元高於市價買回被查扣的安非他命。雙方於去年二月在刑大停車場會面,黃男交付冰糖作為替換物。陳男隔月在辦公室將二百六十六克安非他命倒出大部分,混入冰糖後重新封裝起來,並將調包的毒品私吞。

陳男到案後坦承侵占四十萬元、調包尿液及安非他命,但否認侵占海洛因,辯稱誤認該包白色粉末為葡萄糖。檢方認為,黃男指證明確且尿液DNA不符,加上陳男身為警員竟與毒販勾結,惡性重大,依貪污治罪條例起訴並求處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