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台北地院十三日開庭審理「剴剴」案,認為劉姓保母姊妹以虐取樂、惡性重大,各判無期徒刑、十八年有期徒刑,衛福部指出,在剴剴案之後,政府已與收出養媒合機構更密切合作,加強制度性監督與執行、強化幼兒保護機制,為收出養家庭及兒童提供更為完善的法律保障與支持。
衛福部表示,剴剴案後推動之改革包括,一一三年五月起即要求兒少出養由媒合服務機構調整為由地方政府人員進行必要性之評估,讓公權力及早介入原生家庭並適時提供支持服務及資源。加強監督管理媒合機構,今年六月底前完成收出養媒合機構及管理辦法草案,並持續檢討兒少法,加強地方主管機關角色與任務。
衛福部表示,一一三年五月已實施分級訪視工作指引,採不預約、不同時段、親見兒童等訪視原則,並提升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員升專業敏感度。在強化相關人員專業敏感度與知能方面,已完成調訓全國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訪視輔導員及收出養媒合機構社工,訓練重點包含訪視原則、訪視觀察重點並納入常態性訓練。
在充實居家托育中心專業人力方面,一一三年已補助七十一處居家托育服務中心四四九名訪視輔導員及七十名督導,一0二名行政人員,協助居家托育服務中心行政庶務工作。並會加強網絡合作共同防杜兒虐事件,針對脆弱家庭子女、接受政府委託安置及出養兒童,結合幼兒專責醫師共同關懷未滿三歲兒童,一旦發生疑似兒虐或不當對待情事,政府即可立即介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