汙水下水道使用費遭程委會退回

 

台南市議會召開程委會,退回市府提送的汙水下水道使用費自治條例。(記者林雪娟攝)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台南市議會二十七日下午召開第五次定期會第三次程序委員會,通過新增二十九案,而水利局所提的開徵《台南市汙水下水道使用費徵收自治條例》,在出席的委員多數反對下,遭退回。議員認為,台南市縣市合併後即設置汙水下水道,至今設置率只有近二十九趴,設置家戶需繳交費用,反對裝設者卻沒有罰則,該案經主席邱莉莉裁示不予審議。

水利局近日在有裝設下水道區域召開說明會,反彈聲浪高,提請議會審議,包括周嘉韋、林燕祝、蔡育輝、林冠維、蔡育輝、陳秋宏等人,全數表達反對。議員認為,市府不積極建設,有的區域甚至未經商討就列入示範區,而不願意裝設的家戶,汙水還是排放到水溝,結果有裝的,需繳交每度五元經費,不裝設的民眾反而沒有罰則,尤其目前裝設比率只有二十八點六九趴,同樣只有二十餘趴的桃園、台中卻不開徵,市府所提的意見竟是中央補助減少,批評補助減少六千萬元,開徵卻可得一點八億元,發言議員全數反對下,主席退回該案。

市府另提送墊付款案二十案,包括下由國小北側設置烏龜生態步道、中西區民族路騎樓整平計畫等,共兩億五千五百多萬元,提交大會審議,市府另提送三自治案或修正案,包括公民投票、淡海牡蠣養殖、新設置畜牧設管理等。出席者另包括議員陳昆和、穎艾達利。市府則由副市長葉澤山帶領各局處首長列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