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已故前台南縣議長吳健保,五年前在中監服刑時,託人於前戒護科員六十八歲高姓男子次子婚宴時包紅包行賄,讓吳健保違規接見、吃特別餐,台中地院二十九日依貪汙罪,判高男五年二月徒刑。
起訴書指出,高姓男子時任台中監獄戒護科科員(現已退休),負責受刑人戒護、生活管理、行為考察等業務,受刑人吳健保為前台南縣議會(縣市合併後改制為台南市議會)議長,於民國一0九年三月十三日至一一三年五月十三日在台中監獄服刑,吳健保為高男主管的忠區受刑人。
吳健保為獲得獄中特殊待遇,透過友人請託高男關照,吳健保於一0九年七月間,得知高男次子即將舉辦婚宴,想藉禮俗之名行賄,一一0年三月二十七日婚宴當天,吳健保透過不知情友人等前往婚宴,將十萬元紅包送至收禮處,高男得知後仍收受賄款;而於服刑期間,違規安排吳健保電話接見合計五十三次,並二度違規提供吳健保特別餐食。中檢偵辦後,依貪汙治罪條例將高男起訴。
台中地院審理後,昨日依吳男犯貪汙治罪條例,判處五年二月徒刑、褫奪公權三年,犯罪所得十萬元沒收。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