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警一分局莊敬所員警去年八月間於小東與莊敬路口攔查洪姓男子,惟洪拒檢並加速逃逸,過程中擦撞所長林海平並拖行約十公尺,致林上肢、身體多處擦挫傷。警方火速組成專案小組調查,將洪拘提到案,並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嫌移送法辦,台南地院審理後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月。
去年八月九日深夜十一時許,警一分局莊敬所於東區小東與莊敬路口攔查駕駛權利車的洪姓男子,所長林海平要求駕駛拿出證件時,未料其卻開車衝撞警方,林遭拖行約十公尺,上身多處受傷。警長林國清得知狀況也隨即前往慰問,同時指示追查歹徒到案。
警一分局長王子雄立即成立專案小組追車追人,將洪男拘提到案。經查洪男僅是因汽車駕照被吊銷,擔心警方攔檢才一時緊張心虛而開車逃逸,不想造成所長受傷,訊後也被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傷害等罪送辦。
案經台南地院審理,認為洪駕駛車輛妨害警員執行職務,逃逸過程中罔顧公眾往來安全、侵害公務機關執行職務,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挑戰公權力,不僅使員警受傷,也對不特定用路人造成風險,考量洪到案坦承犯行並表示深切悔悟,願賠償員警損失,惟因雙方歧見調解不成立等情,依法判處有期徒刑七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