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送員送餐 禁菸檳嚼口香糖

本報綜合報導

食安新規上路!衛福部食藥署4日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要求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食品應完整包覆,違規最高開罰新台幣2億元。

修正「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重點包括修正製程及品質管制、檢驗與量測管制、文件與紀錄保存等規定,適用對象由製造業擴大所有食品業者;增訂改變原設定倉儲、運輸條件者,應有合理原因及依據、抽測運輸車廂體內環境溫度等。

近年民眾愈來愈習慣使用外送平台餐點,這次修正增訂外送平台業提供食品外送服務,其外送員及外送食品過程,應遵循衛生管理規定,其中包含外送員應經衛生安全管理教育訓練,並作成紀錄,外送員取得及交付食品時,不得有吸菸、嚼檳榔、嚼口香糖或其他汙染食品行為。

新規定並要求業者需保存品管、檢驗及量測紀錄等文件至少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