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前行政院發言人陳宗彥於台南市政府任職期間涉接受酒店業者性招待,「小芸」案引起各界關注;陳宗彥做為總統賴清德愛將,是否有違行政操守也備受檢視。今年五月全案一審宣判,陳涉貪汙治罪條例部分諭知無罪,兩名酒店業者媒介性交罪部分亦判緩刑。檢方九日對三人提出上訴,直指原審判決認定「矛盾」。
根據通訊監察譯文內容及LINE對話紀錄,陳宗彥在一0一、一0二年間,多次聯繫綽號「豆哥」的王孝瑋,請其代為安排性交易;陳也均前往慷樂隊酒店對面的名佳美生活館赴約,足以認定王安排性交易的男客「陳董」就是陳宗彥。若陳董非陳宗彥,何必親自前往約定交易地點?
檢方表示,原審判決認陳宗彥以其持有手機門號、LINE帳號「謙」聯絡王孝瑋;卻又未詳以論述說明「陳董」為不詳之人而非陳宗彥,顯有判決違背證據法則、理由不備及矛盾之情形。
針對檢察官提起上訴,陳宗彥表示「感到遺憾」,強調會在二審為自己的清白繼續奮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