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認證大嘴巴 王定宇求償敗訴

 

前立委陳以信批王定宇大嘴巴,王定宇求償兩百萬二審再敗,陳以信呼籲王定宇反省,放棄上訴,免增訟累。(記者林雪娟攝、資料照)

記者林雪娟∕台南報導

前國民黨立委陳以信指民進黨立委王定宇是「大嘴巴」遭王提告且求償,不過,高等法院二審出爐,再次判定王定宇敗訴。陳以信除感謝高院法官明察秋毫、公正斷案,也呼籲王定宇真誠反省檢討改過、放棄上訴,免增訟累以為國家節省有限的司法資源。

一一二年間,陳以信時任立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委員,他於召開會議時,公開指責同會民進黨立委王定宇不該洩漏該會機密會議地點與相關內容,他嚴詞批評王定宇是「大嘴巴」,並要求外委會內規應訂定「大嘴巴條款」、「王定宇條款」,防止再有委員一再透過社群媒體,洩漏外委會機密會議內容。王定宇不滿且認為侵害其名譽,甚而委託四位律師向陳以信提告民事訴訟,並求償兩百萬元。

去年一審法官認為所謂「大嘴巴」,是以王定宇「洩漏國外機密考察地點、機密會議內容為基礎,善意就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認為陳以信的揭露,有益社會大眾理性思辯,有助選民思考,判決論理用法已非常明確,陳無罪且免賠。然王定宇不服,堅持上訴。

如今二審再度駁回且維持一審陳以信免賠,法官除認為其言論可受公評,即使使用「大嘴巴」等帶有負面評價用詞,令王感到不悅但並未逾越合理評價範圍。

陳以信表示,他曾擔任立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召委,深知司法資源有限不應浪費,王定宇無端興訟至今已超過一年半,兩審法院見解一致絕非偶然,代表王定宇應自我檢討、反省改過,而非執意上訴第三審,再添訟累。

陳以信也奉勸王定宇,不要成天只會罵別人是中共同路人,自己一再洩漏外委會機密會議相關,才是外委會中最不適任的立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