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砍友人致死 吸膠男判11年

記者葉進耀∕台南報導

陳姓男子出獄後借住賈姓房東友人處,因常遭賈男辱罵而懷恨在心,凌晨持菜刀至賈房內猛砍頭部多刀,過了十八天後被其他房客報警發現賈已死亡。台南地方法院國民法庭十二日依殺人未遂罪將陳男判刑十一年,執行後入相當處所監護五年。

陳男於二0二四年一月卅日出獄後,借住仁德區賈姓男子住處,因遭賈辱罵,同年二月二日清晨進入賈男房內持刀猛砍頭部後方至少九刀,致賈頭部外傷併慢性出血,陳誤認賈倒臥房內已死亡,隨即攜帶凶刀逃逸。一名房客久未見賈男,同年月十一日報警,警到場查看,惟賈男拒絕就醫;廿日經房客發現賈已死亡。陳男被起訴殺人未遂罪。

國民法官庭認為,陳男犯殺人未遂事證明確,手段殘暴,長期吸食強力膠,無法從錯誤中學習改過,僅因與賈男細故糾紛而犯案,無視賈男收容反而恩將仇報,事後未對死者家屬道歉或賠償,造成死者家屬身心創傷,且量刑鑑定報告認他有高度再犯可能;又依醫師鑑定陳男有認知障礙,且領有身障手冊,依法減輕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