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消基會十二日指出,近日與標準局合作調查,發現市售家用電鑽有三成品質、六成標示不合格。
目前充電式家用電鑽雖非屬應施檢驗商品,但為維護消費者安全與權益,消基會日前與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合作,於民國一一三年在實體店面及網路平台購買十件樣品,進行品質項目檢測以及標示查核,並於十二日公布檢驗結果。
消基會指出,品質項目檢測不合格的商品有三件,包括「Motorhead 20V鋰電震動電鑽」、「20V鋰電衝擊鑽」及「鋰電震動電鑽」,不合格情形都是電池充電器的電源線為單層絕緣,不符合雙層絕緣規定。
在標示查核不符規定的六件家用電鑽中,「20V鋰電衝擊鑽」未標示製造年份,且商品名稱及原產地未以正體中文標示,說明書的規格說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項或警語等未以正體中文標示。
此外,「鋰電無碳刷震動電鑽」未標示商品名稱及製造年份,原產地未以中文標示;「鋰電震動電鑽」未標示製造年份;「12V無刷鋰電震動電鑽」未標示商品名稱、原產地及製造年份,且未標示進口商或分裝商名稱。
「萊姆21V震動鋰電鑽起子機」則未標示型號、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充電式鋰電鑽」未標示原產地、製造年份及製造號碼,且未標示代理商地址及國外製造商或國外委製商的外文名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