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市北屯區一名二十一歲青年因父親未為其報戶口而淪為幽靈人口,未曾就學、長期流落街頭、以撿拾回收維生。台中市社會局十五日說,將調查確認青年是否幼時遭父親限制自由、剝奪就學及影響身心發展,如確認將依法主動告發。
這名青年在回收場被台中市北屯區北京里長蘇乙青發現,黑戶人生才曝光。蘇乙青表示,青年自述「姓黃」,帶有東南亞口音,並說曾在一張紙上看過寫著「九十三年六月十七日」推斷年齡應是二十一歲,他說被爸爸關在套房裡,恐嚇「如果不乖、惹麻煩,就不養他了」因此他都待在套房,沒有上學、也不敢出門,連套房大樓管理員也不認識他」。今年二月攀爬陽台時摔破遮雨棚,賠償九千元,遭到父親責罵並趕出家門,只能靠撿回收買統一麵加水果腹,夜宿蚊聲四起的公園與超商騎樓。
而這名青年智力正常,但因從小未與社會接觸,個性極為單純,談吐與反應都像個十歲大孩子,他初次見到對方時便勉勵要找正當工作,對方卻苦笑說沒有身分證、找不到工作,後來他設法聯絡到其父,對方坦承確有此子。
而這段際遇分享到社群後,感動眾多民眾及網友,蘇里長也成立「再生父母」LINE群組,希望未來能靠大家的力量給予協助,目前已有超過二百餘人加入,許多人主動捐贈衣物、鞋子、書籍。
民政局戶政科說,新生兒出生後六十日內,應向戶籍地直轄市、縣(市)政府所轄任一戶政事務所辦理出生登記。若逾期未報,戶政事務所會以書面通知,並處三百元以上、九百元以下的罰鍰。
對於里長說,這名年輕人的父親最近曾想要替他戶籍登記和辦理身分證,因為已事隔二十一年,年輕人的父親必須先證明親子關係,也就是可以去醫院先進行親子鑑定,再持相資料料到戶政事務所辦理。但若父親始終不出面,因年輕人已滿十八歲,戶政機關可以依個案,在完成相關調查後准予登記。
社會局則表示,若調查結果確認青年幼時遭父親限制自由、剝奪就學及影響身心發展,除了將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裁處,也會依刑法「妨害幼兒發育罪」主動告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