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台中新光三越百貨公司於今年二月十三日發生嚴重氣爆,釀五死三十八人輕重傷,歷經逾四個月偵辦,台中地檢署也依過失致死罪嫌命新光多名幹部交保,但至今尚未釐清原因,也尚未偵結,檢方二十五日到現場再度勘驗之後,准許氣爆的十一樓、十二樓現場全部解除封鎖,包含美食街,新光三越公司得以進一步修繕。
氣爆後台中地檢署、警方及消防火調等都數度到場勘查、採集事證,檢方考量目前偵辦進度、蒐證已經完備等,昨日上午到台中新光三越爆炸的十一樓、十二樓現場再次勘驗,由於事發後為保存現場,檢方曾命施工氣爆的十二樓美食街、遭炸毀損嚴重的十一樓等全面封鎖,禁止其他人員進入,並交還給新光三越,業者將可進場修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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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偵查進度部分,中檢目前列為被告十人,分別是新光三越百貨公司的滑姓副理與管理部莊姓經理,二人各六十萬元交保,新光三越的店鋪開發部吳姓科員與呂姓電機組長各四十萬元交保、李姓電機班長三十萬元交保,另外,負責裝潢拆除的協鑫公司陳姓實際負責人三十萬元交保,其餘中下游拆除承包業者、工人四人,分別以十萬至十五萬元交保,均限制出境、出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