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新光投信召開董事會 通過合併案

台新新光金控二十四日舉行揭牌儀式,成為台灣第四大金控。(台新新光金控提供)

記者陳建興/台北報導

配合母公司台新金控與新光金控新新併,台新投信與新光投信二十四日也分別召開董事會,決議通過以換股方式進行合併。台新投信為存續公司,新光投信為消滅公司,待取得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合併基準日。

雙方合併將以發行新股為對價,按二0二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股東權益計算,台新投信以每一點三三四二股普通股換得新光投信一股普通股的比例發行新股,預計換發五千三百三十六點八萬股予金控母公司。

台新投信表示,兩家投信合併後,將整合雙方專業團隊與投資策略,優化產品線,進一步提升共同基金、全權委託、ETF等產品線市占率,開發更多符合市場趨勢的創新商品,提供投資人更多元優質的產品,共同創造投資人、員工、股東三贏局面。

未來,在其他子公司(人壽、證券及銀行)陸續合併後,將可望藉由業務合作更進一步擴大資產管理規模,持續提供客戶更優質的金融服務,為投資人創造永續投資價值,並提升對金控貢獻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