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陸瓊娟/高雄報導
高雄博田醫院疑因經營權糾紛發生聚眾毀損等案,經橋頭地檢署偵辦,依妨害秩序等罪嫌向橋頭地院聲押陳姓首謀。法官審酌相關事證,認陳男無羈押必要,五日裁定新台幣十萬元交保並限制住居。對於阮仲炯主張擁有產權、要接管經營權,博田醫院並發表聲明,該院非阮仲炯獨資,醫院初步認為其已經涉嫌業務侵占,有沒有涉及其他犯罪,交由檢察機關偵辦。
三日凌晨阮仲炯阮率約二十人到高雄博田醫院,主張擁有產權、要接管經營權,並與院方保全發生口角衝突事件,造成五十四歲楊姓保全員多處挫傷,院方第一時間安排住院療養,並全面升級安全維護機制。事後經警方擴大比對涉案人員,查緝陳姓醫院前員工與多名涉案人到案,再經橋頭地檢署檢察官複訊,四日晚間陳男遭依妨害秩序、傷害、強制、毀損等罪嫌聲押,至於在場其他人員與陳男等人之間的關係,尚待警方調查釐清。
橋頭地方法院法官參酌相關事證,認為陳男涉犯妨害秩序等罪嫌重大,且此案尚有共犯未到案,認定陳男有勾串共犯或證人疑慮,但經法官審酌此案犯罪情節、手段及陳男角色與動機等事項及權衡比例原則後,認為以其他替代性手段足以防阻陳男勾串,無羈押必要,命陳男以十萬元交保、不得與共犯及證人接觸並限制住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