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高檢署智慧財產分署五日公布,台積電前員工陳姓男子與已解職的吳姓在職員工等人,涉嫌非法取得公司二奈米製程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檢方於今年七月二十五日至二十八日傳喚、拘提涉案人士,及搜索住居所與工作地,依違反《國家安全法》向智慧財產及商業法院聲請羈押禁見陳男、吳男等三人獲准,全案為國內首宗非法取得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案件。
全案始於台積電主動察覺在職員工檔案接觸異常,經內部調查發現,前員工陳男與在職工程師吳男等人涉嫌透過未授權管道,重製及持有二奈米製程技術機密。台積電隨即向高檢署智財分署提告,檢察官指揮法務部調查局新竹市調查站、資安工作站及北部機動工作站展開偵辦。專案小組於七月下旬搜索涉案人員住居所及工作地,傳喚、拘提多名關係人。經訊問後,認定陳男、吳男等三人違反《國家安全法》第三之二條「禁止為境外勢力持有或洩漏國家核心關鍵技術營業秘密」,犯罪嫌疑重大且有串證之虞,法院裁定羈押禁見。
高檢署智財分署指出,本案關鍵在於涉案者非法取得的技術屬政府認定的「國家核心關鍵技術」,受《國家安全法》及《營業秘密法》雙重保護。檢方將深入追查機密外流範圍、動機及是否涉及境外勢力,並依犯罪情節與台積電損害程度從嚴追訴。台積電聲明強調,公司透過完備監控機制即時偵測違規行為,已懲處涉案人員並採取法律行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