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議價法無共識 交朝野協商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六日聯席審查《媒體議價法》草案,數發部政務次長林宜敬(右)、NCC代理主委陳崇樹(左)列席,與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中)交換意見。(中央社)

本報綜合報導

立法院交通、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六日舉行聯席會議,審查《媒體議價法》草案,民進黨立委認為應暫緩立法,尋找妥善方案,避免媒體遭數位平台封殺;國民黨立委主張盡快立法,協助媒體分潤,健全媒體環境。由於朝野立委未達共識,全案保留,送交朝野協商。

數發部政務次長林宜敬表示,《媒體議價法》立意良善,但執行上有窒礙難行的地方。數發部已製作台灣優質媒體共同分潤平台機制,盼能解決問題,目前得到媒體及Meta、谷歌的正面回應,希望立院給予更多時間進行溝通。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指出,任何產業有產出,本來就應該有合理的報酬、分潤。現在市場太過扭曲,大型數位平台可以拿到多數的廣告收益,產出內容的媒體卻不能夠分享這些利潤。立法院有必要協助媒體,況且各媒體都非常希望《媒體議價法》盡快上路。

王鴻薇表示,如果立法院變成Meta、谷歌的代言人,而不理會台灣廣大媒體產業的聲音,這是立法院失職。

國民黨立委洪孟楷說,新聞媒體跟數位平台的議價能力不對等,推動《媒體議價法》就是要平衡雙方,並且健全市場,保障民眾知的權利。如果放任現在的狀況持續下去,媒體無法有良好的環境、資源,將造成內容農場、標題殺人文章持續產出。

由於朝野立委對是否立法未達共識,草案在進行逐條討論時,包含名稱、章節等,全數條文都因朝野立委無共識而保留,送交朝野協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