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42歲胡小姐生育補助次數從6降低為3次,為了求子,她一共取卵10次,取出85顆卵,最終成功生下一名健康寶寶。醫師呼籲,要真正的幫助生育,政策應將「取卵」、「植入」脫鉤補助。
少子化一直是台灣面臨的嚴峻現況,中央、地方政府不斷推出生育刺激政策,希望挽救低生育率的窘境。
TFC台北生殖中心副院長何彥秉表示,高齡女性求子就是在跟時間賽跑,目前政府的補助邏輯,是取卵一次就要植入一次才能獲得完整的補助金額,這與臨床現況背道而馳,也對高齡女性相當不友善。
何彥秉指出,胡小姐在到TFC前已懷孕過1次,但不幸在第8週胎停,檢查結果為染色體異常,而在40歲以上的女性中,染色體異常的機率並不低,因此通常會在植入前先進行PGS(胚胎著床前染色體篩檢)檢查,而胡小姐當時已42歲,卵子品質一天比一天下降,跟「時間」賽跑,成為醫病共同的目標。
「根據國際論文研究顯示,42歲以上女性胚胎只有1/10的正常機率。」何彥秉表示,胡小姐取85顆卵,形成囊胚11顆,最終通過PGS檢測僅1顆,然而中間療程超過1年,取卵10次,終於在今年生下一位健康的寶寶,這一路上並不簡單,而政府的補助對於真心想要求子的患者來說,真的不太充足。
何彥秉說,高齡不孕症患者補助次數不僅從6次減至3次,首次補助金額雖為10萬元,但明確拆分為僅取卵7萬或僅植入3萬;第2次申請則降為6萬(僅取卵4萬、僅植入2萬)。補助邏輯等同預設「每次取卵就應進行植入」,忽略高齡婦女需先集中時間與資源,反覆取卵、累積可用胚胎,再擇優植入的醫療策略。
何彥秉建議,政府應調整補助制度,將「取卵」與「植入」的補助費用脫鉤,例如提供每胎6次取卵與6次植入的彈性上限,允許未用完補助額度在取卵與植入階段間轉移使用。他強調,「把資源集中到取卵階段,高齡婦女才能在有限時間內累積足夠的供選胚胎,而不是被迫跟時間賽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