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家未掛件登記 苗加強稽查露營場

記者謝國金∕苗栗報導

苗栗縣政府十二日召開第二十九次縣務會議,針對全縣目前有四三四家的露營場,但文化觀光局僅受理三二九件申請第一階段容許使用,還有上百家業者未掛件登記;縣長鍾東錦怒指業者視公權力為無物,指示文觀局即日起會同相關業務單位,每週稽查五家,對明顯違規的業者優先開罰並限期改善,展現公權力並維護公平正義。

苗栗縣審計室近期在查核報告指出,截至去年底營運中的露營場有四三八家、僅十家合法,比例偏低,且於去年十一月抽查時,申請容許使用僅二四二件,通過四十五件、駁回十四件、一八三件待審,認為審查量能不足;縣府文觀局強調是採取階段性策略,去年先向業者說明並鼓勵業者提出申請,今年則會著力審查申請案。

文觀局長林彥甫進一步說明,截至今年七月二十四日止,盤點全縣露營場四三四家,申請露營場第一階段容許使用共受理三二九件,審查中二一七件、退回及駁回四十四件,核定容許使用許可六十八件,第二階段設置登記已核可一家合法業者,用地類別屬農牧及林業。審計室所指十家合法業者,則均為循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設置於休農區。

縣長鍾東錦對此高度重視,認為目的事業主管單位給露營場掛件申請的時間很久了,第一階段只要掛件提供資料並接受輔導,上百家業者竟然理都不理,心態可議也太離譜,怒斥這些業者簡直視公權力為無物,這樣對守法業者而言,不符公平正義。

鍾東錦會中指示,即起由文觀局會同農業、地政、工商及警察等相關單位,針對這些業者每周稽查五家,對明顯有整地改變地形地貌的露營場優先依法開罰,並限期改善,若拒不改善就加重處分。對違規業者施鐵腕開罰,罰款六萬元起跳,既能彰顯公權力,又兼具「以儆效尤」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