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籍男分屍女友沖馬桶 維持無期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菲律賓籍移工馬克(Velasco Mark Dave)民國一一二年七月十七日晚間,在桃園市中壢區租屋處因感情糾紛,持一字型螺絲起子殺害同居女友蜜雀兒(Red Michelle Selda),並將屍體分屍後沖入馬桶企圖滅跡。一審桃園地方法院依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執行完畢後驅逐出境。檢方認為量刑過輕請求死刑,馬克亦就量刑上訴,高院十四日駁回雙方上訴,維持原判,仍可上訴。

案件起因為三十歲的馬克與三十五歲的蜜雀兒交往約二年,案發當晚因感情生變發生爭執。馬克遂先將蜜雀兒掐暈,再以螺絲起子猛刺致死,隨後將屍體拖入廁所分屍,割下內臟剁碎沖馬桶,右小腿骨棄置垃圾車,並用漂白水破壞現場。

蜜雀兒隔日未上班,雇主與仲介上門查訪後報警,警方循線逮捕馬克,並在其身上查獲被害人提款卡。桃園地檢署以家庭暴力殺人、損壞屍體、竊盜等罪起訴,一審適用國民法官參審制度。

一審法院判處應執行無期徒刑。二審高院指出,被告僅因感情糾紛即殺人分屍,犯罪動機惡劣,檢方在一審僅求處無期徒刑,且原審已審酌犯罪情節,另鑑定顯示馬克為低度教化可能,無期徒刑執行滿二十五年仍然有假釋機會,對其並非過苛,十四日駁回雙方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