乳癌血癌患者取卵 補助7萬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為支持與協助癌友保留未來生育希望,並減輕罹癌者進行生育保存療程之經濟負擔,自114年9月1日起,衛福部開辦「醫療性生育保存補助試辦方案」,初步先針對具我國國籍之18歲至40歲乳癌或血液癌患者,提供取卵療程或取精處置保存補助,預估首年將有600位癌友受惠。

國健署表示,補助額度,女性取卵療程每次補助上限新台幣7萬元,男性取精處置保存每次補助上限8000元;若實際支出金額未達補助金額上限者,則依照該次療程的實際支出金額,給予補助。每人一生至多補助2個療程。

國健署指出,民眾在接受癌症等疾病治療時,可能面臨導致生育機能下滑或喪失之醫療處置,然而,若年輕癌症患者能夠在接受治療前,了解自己的狀況和需求,事先採取合適的生育保存對策,等完成癌症治療後,可依據個人身體狀況,規劃未來的生育計畫,幫助年輕的癌友可以達成為人父母的願望。

台灣乳房醫學會理事長陳芳銘指出,乳癌是台灣女性癌症發生率最高的癌別,每年新發患者約2萬名,且持續以每年5%到7%成長率在增加,不到40歲患者約1成;卻僅約1成患者有機會在治療後仍完成生育願望,過去就算使用停經針,也僅增加1成機率,凍卵則可提升到4成。

中華民國血液及骨髓移植學會理事長葉士芃說,血癌患者要做骨髓移植前,必須先做非常高劑量的化學治療,把骨髓全部清空,這過程也會嚴重傷害患者的精卵細胞,導致喪失生育的能力,盼透過此方案,許病人一個未來。

衛福部次長林靜儀呼籲,罹患乳癌或血液癌民眾,務必與醫事人員仔細討論癌症治療是否可能造成生殖機能下滑或喪失、癌症治療程序之急迫性、生育保存對癌症治療程序的影響等,經評估身體狀況後,再決定是否接受生育保存。進行生育保存後,亦應依醫囑接受癌症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