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徐義雄∕台中報導
台中市政府提高整體公車從業人員待遇,調整公車「每車公里合理營運成本」調升百分之六點六二%,基本里程內「每延人公里運價」調升百分之三點七三,公車票價維持現行收費,同步要求客運業者配合為公車駕駛加薪至少四千元以上,其他公車從業人員加薪逾兩千元。
交通局長葉昭甫說,台中市自一一0年起推動市民限定市民專享的「雙十公車」優惠政策,至今已超過一百九十萬人次綁卡,每年平均創下八千多萬人次的載客量。
台中市一一二年調整公車運價,替駕駛員加薪四千元,加上這次調整一起計算,總共加薪至少八千元以上,希望調薪的好消息帶動駕駛員好「薪」情,透過提升整體從業人員的薪資福利。
交通局表示,台中市自一0八年以來針對公車基本運價及合理營運成本調整共三次,基本里程內「每延人公里運價」由二點五七一元調升至二點八0三元,調升幅度為百分之九點0二,「每車公里合理營運成本」從原本四十三點一二元調整至五十一點一九元,調整幅度為百分之十八點七一。
這次調整措施,每車公里合理營運成本由四十八點0一元調升至五十一點一九元,調升幅度為百分之六點六二;另基本里程內每延人公里運價由二點七0二元調升至二點八0元,調升幅度為百分之三點七三。
交通局說明,鼓勵大家使用大眾運輸系統,公車票價維持現行收費,票價差額由市府吸收,不增加民眾經濟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