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議員林穎孟控家暴 前夫遭起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林穎孟日前控告其前夫林致光在民事保護令有效期間內對她施暴,導致其受傷。台北地方檢察署經過偵辦後,於二十一日正式依傷害罪及違反家庭暴力防治法保護令罪,對林致光提起公訴。林穎孟指控,她剛動完人工生殖手術,身體虛弱需要休養,林致光不僅出手拉扯她身上的棉被、爭搶手機,更將她推倒在地,造成她右膝挫傷、瘀傷,身心均承受極大痛苦與畏懼。

檢方起訴書指出,林穎孟與前誠泰銀行少東林致光已於民國一一三年一月二十五日登記離婚。然而,兩人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林穎孟便曾因家庭暴力行為,向台中地方法院聲請保護令。

檢方認定,林致光於保護令有效期間內的一一二年九月十五日深夜十一時至隔日凌晨二時許,在住處要求林穎孟歸還其衣物,過程中未體諒她術後需要靜養,進而發生拉扯與推擠等行為,已涉嫌違反保護令並構成傷害罪。

對於遭到起訴,林致光二十一日中午透過律師發表聲明,表示目前尚未收到起訴書,但強調自己「絕無推倒或接觸到林穎孟」。其聲明中指出,此次遭起訴的同一糾紛,先前曾獲士林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此次北檢起訴恐係不同檢察官對事實認知有所差異,他將於法庭上持續澄清以證明自身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