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購棉花棒被關 檢:無違法

記者王勗∕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陳姓女子於兩年前透過淘寶網購平台購買棉花棒,海關查獲後依法銷毀,陳女後續也因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送辦。陳女事後喊冤稱「不知買棉花棒違法」,遭移送地檢署拘留一晚,事後還須繳納十萬元處分金。南檢廿二日回應表示,本次拘提程序並無違法不當之處。

據了解,陳女在兩年前透過網拍平台以四八0元購入廿包長棉花棒,然而貨品運送抵海關被查獲銷毀,全案後續依違反醫療器材管理法送辦。然而,陳女買完棉花棒後碰巧出國不在台灣,只知道網購的包裹被海關銷毀,並未收到通知公文。檢方偵辦本案,因傳喚陳女未到庭,檢方後續依法核發拘票。

台南地檢署指出,陳女由警方拘提到案,送至南檢拘留室短暫居留,經檢察官訊後請回,承辦檢察官於今年六月向陳女諭知需繳交緩起訴處分金十萬元,陳女亦表示同意,本案拘提程序並無違法不當之處。

陳女事後喊冤,網購棉花棒才不到五百,卻要花十萬元代價,也質疑兩年多前的案件卻到最近才開罰,質疑「政府真的有這麼缺錢嗎?」

然而,根據衛福部規定,棉花棒屬於第一級低風險醫療器材,另OK繃、紗布、棉花棒、護具及一般醫療用口罩等也是,不論製造或輸入均需向食藥署申請查驗登記。違反規定將依醫療器材管理法六十二條規定處置,依法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萬元以下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