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台北市議會副議長葉林傳涉嫌以人頭經營賭博電玩,並利用職權主導遊戲場相關自治條例修正,量身打造「落日條款」,讓遊樂場成功取得限制級營業級別證,獲利超過三百一十四萬餘元。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偵結全案,以賭博及貪汙圖利罪起訴葉林傳,並建請法院從重量刑。
檢方調查指出,葉林傳身為多屆市議員並自民國一0七年起擔任副議長,早於民國九十二年便指示林姓男子出面承租北市林森北路一處建物,以人頭經營「欣欣電子遊戲場」。自民國九十六年七月起,該場所便放置經改裝或可供賭博的機台,與賭客對賭牟利。
檢方查出,民國一0四年市府商業處草擬「台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時,葉林傳便在議會審議期間,多次以「有意見」為由暫擱或要求退回修正案,同時私下向拜訪的商業處人員施壓。
葉林傳於民國一0五年主動向商業處提議增訂「落日條款」,並指示助理聯繫另一家業者出面陳情,他更刻意向不知情的議員傳達不實資訊,共同主張應增設豁免條款。最終,商業處於民國一0六年提出關鍵的「落日條款」文字,讓特定期間申請遭否准的業者可不受原資格限制,此修正案隨後在葉林傳的運作下三讀通過。
該「落日條款」被檢方認定是為欣欣電子遊戲場量身訂做,使其在民國一0七年順利取得限制級營業級別證。獲證後,葉林傳立即更換登記負責人,重新經營賭博電玩,直至民國一0八年五月將場地轉租他人為止。
台北地檢署二十九日偵查終結,除依貪汙及賭博罪嫌起訴葉林傳外,亦將林姓、紀姓及陳姓等六名共犯依賭博罪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