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中華仁德推廣協會時任理事長葉姓男子與台灣社區關懷愛心服務協會理事長蔡姓男子,涉嫌聯合包含「孔子第七十五代孫」孔姓男子在內等八人,利用二十六個民間協會舉辦公益活動名義,向台灣中油、衛生福利部等多個政府單位詐領補助款。台北地方檢察署於一日偵查終結,認定其不法所得高達一千二百零二萬餘元,依詐欺、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葉、蔡等八人,並對葉、蔡兩人分別具體求刑六年與八年。
檢方調查指出,此案主嫌為六十九歲的葉男與六十歲的蔡男。自民國一一一年三月至一一二年七月間,兩人涉嫌透過旗下實際掌控或借用的多個協會組織,向政府單位申請經費補助。其犯案手法分工細膩,由蔡負責撰寫活動計畫書、製作經費概算表,並向立法委員請託取得推薦函以利申請;葉則負責實際執行活動,並向商家索取空白單據,再以不實發票浮報支出,藉此向各單位進行核銷。
起訴書指出,葉男等人浮報款項的情形嚴重,例如市價約新台幣三千八百元的主題背景板,竟以四萬至六萬元進行採購;每張成本不到二十五元的海報,則以二百元至二百五十元的價格報價;而市價約八千元的音響租借服務,也虛報為二萬至六萬元不等。透過此種手法,他們成功向台灣中油、衛福部、經濟部、台電公司及勞動部等多個單位,詐取了總計一千二百0二萬一千元的補助款。
檢方查出,詐得的款項中,高達六成落入嫌疑人私人口袋,不法所得共計七百二十一萬二千六百元。款項分配由葉男分得一成作為報酬,蔡男因負責計畫申請與核銷,分得四成,其餘包含孔男在內的六人,則以行政費用或雜支名義分得一成。涉案的協會組織除了由葉、蔡兩人掛名或以其子名義擔任理事長外,也包含孔子第七十五代傳人孔男所屬的台灣儒學總會等四個協會,以及中華髮容協會、台灣原住民愛加倍文教關懷協會等,均涉嫌提供協會文件資料供葉男使用。
檢察官認為,葉、蔡兩人犯後雖坦承犯行,但至今未繳回犯罪所得,其行為不僅造成國家政策目的難以落實,且法治觀念薄弱,因此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全案八名被告皆被依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檢方同時聲請沒收或追徵其未扣案的七百二十一萬餘元不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