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蛇誘逼賣淫釀1死 2主嫌求重刑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越南籍武姓女子與台灣籍胡姓男子共組跨國人口販運集團,涉嫌以高薪工作為餌,誘騙至少八名印尼籍女子來台賣淫。其中一名女子更因不堪剝削而不幸身亡。台北地檢署於三日偵查終結,依人口販運防制法等罪起訴胡、武等八名被告,並對主嫌具體求處六年以上有期徒刑。

檢方起訴書指出,胡姓男子與武姓女子夥同在印尼的共犯「Luna」,自民國一一二年起共組犯罪集團。被害女子們一抵達台灣,便落入集團的掌控之中。她們的護照、手機及現金等個人物品立即遭到扣押,並被強迫拍攝清涼宣傳照。集團憑空捏造赴日旅遊費、簽證費等債務名目,逼迫她們賣淫償還。被害女子每日工作時間超過十二小時,但生活費卻僅有新台幣兩百元至五百元,而集團向男客收取的費用則在每次一千五百元至四千元不等。

在長期剝削下,有被害人身心不堪負荷。民國一一三年七月間,一名被害人因心臟衰竭被送醫急救,她在意識清楚時向社工及印尼代表處人員表達不願再回到老闆身邊,但最終仍在十天後宣告不治。另有被害人趁身體不適仍被迫接客時,找到機會致電勞動部一九五五專線求援;也有被害人無法忍受,由男客協助逃脫後,主動向印尼在台辦公室求助,才讓全案曝光。

檢警獲報後展開調查,循線瓦解此犯罪集團。全案於三日偵結,依違反人口販運防制法、組織犯罪防制條例等罪名,起訴胡、武兩名主嫌及陳姓、簡姓應召站負責人等共八名被告,並聲請沒收查扣的犯罪所得三百六十二萬餘元。檢方建請法院從重量刑,對主導犯行的胡、武二人各處六年以上有期徒刑,其餘共犯則量處適當之刑期,以示懲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