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 南市逾500家完成自主申報

經發局工業行政科長龔伯璋(左二)說,工廠業者應確實申報並妥善管理危險物品。(記者陳佳伶攝)

記者陳佳伶/新營報導

前年屏東明揚大火造成重大傷亡,為強化工廠危險物品管理,去年中央修正通過「工廠管理輔導法」等辦法並發布施行,加重工廠負責人違反危險物品申報義務之處罰條款,最高可罰五百萬元,經發局說,南市已有逾五百家工廠完成線上自主申報,顯示廠商逐漸重視危險物品的申報及管理。

經發局工業行政科長龔伯璋說,針對工廠危險物品管理,經濟部去年陸續修正並發布施行「工廠管理輔導法」、「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修法重點為新增危險物品動態申報機制;提高最低保險金額並將總保險金額上限,調升至七千二百萬元;另,對違反申報義務之工廠負責人,罰鍰上限提高至五百萬元,以督促工廠負責人更重視危險物品申報及管理。

南市經發局委請學者專家組成輔導團,入廠實施工廠危險物品訪視輔導。(經發局提供)

他表示,今年經發局委託專家學者組成輔導團隊,入廠實施工廠危險物品訪視輔導;結合經濟部及市府相關單位訪查,下個月將舉辦工廠火災風險危害經驗分享宣導,加深工廠負責人對工安危害認知。

他強調,業者應確實申報並妥善管理危險物品,自主檢視作業流程安全性,並推動各項避災與防災措施;具一定規模工廠應成立防護團隊,定期辦理防災演練,強化避災與救災應變機制,守護員工安全;轄內已超過五百家工廠完成線上自主申報,顯示廠商逐漸重視危險物品的申報及管理。

經發局呼籲,企業主使用危險物品進行製造、加工達各類別危險物品達管制量,務必依「工廠危險物品申報辦法」及「工廠危險物品投保公共意外責任保險辦法」進行申報及投保,在每年一月和七月應定期進行網路申報;並應即時更新廠內危險物品變動資訊,唯有企業建立正確的安全意識,做好廠內安全管理工作,才能有效預防災害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