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勗、葉進耀∕台南報導
涉台鹽綠能弊案的前台鹽綠能董事長陳啟昱、前總經理蘇坤煌及鴻暉國際公司負責人蘇俊仁遭羈押禁見迄今近十一個月。台南地院廿三日裁定陳啟昱以六百萬交保,蘇坤煌及蘇俊仁以四百萬元,交保期間需科技監控。
台鹽綠能自一0六年成立,跨足再生能源產業,然而時任董事長的陳啟昱與總經理蘇坤煌、土地開發公司鴻暉國際、晁暘開發、偉珵開發等卻以土地開發分潤協議,截留原屬於台鹽綠能的利潤,掏空台鹽、台綠近四億元。
偵查過程中,陳啟昱還曾一度脫逃廿四天,檢方初步調查發現陳啟昱不法所得高達五千八百萬餘,也曾收取蘇俊仁四九一0萬元,對於分潤協議協議陳啟昱一度承認,後卻翻供稱蘇俊仁款項屬於「借貸」;蘇俊仁犯後否認不法,也為檢方認為態度不佳。
今年二月廿七日檢方起訴陳等五人,針對陳求刑十四年、併科罰金三億,前總經理蘇坤煌求刑十二年、併科罰金兩億,蘇俊仁則請求從重量刑,同案台綠前副總經理郭郭政瑋、晁暘開發公司負責人戴妤倩各以三百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及出境、出海,且以科技設備監控。
台南地院裁定陳啟昱、蘇坤煌、蘇俊仁三人付保釋金交保外,三人均被要求限制住居,不得出境、出海,必須接受科技監控,不得與同案被告或尚未完成交互詰問的證人聯絡、接觸或探詢案情。若未能具保,將自九月廿七日起延押兩個月並禁止接見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