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和老公寓頂加發生火災 疑電池充電器短路所致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提供)

記者黃秋儒/新北報導

新北市永和區永元路某公寓頂加六樓,14日中午12點發生一起住家起火案件,住戶表示疑似電鑽工具電池短路釀災,造成客廳電池充電器燃燒。

本次火警因住戶及時發現電池冒煙,第一時間應變逃生及通報119,消防隊迅速到場撲滅火勢,避免這次危機,但屋內依規未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住戶已勸導並協助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大隊指出,火災預防自治條例已於111年7月1日公告施行,明訂下列之場所需強制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一、供人留宿或居住之違章建築。二、供人留宿或居住之租賃住場所。三、曾發生火警紀錄之建築物,且經本局指導需安裝住警器。

第七大隊提到,依法新北市違章工廠、頂樓違章加蓋及租賃住所之所有權人需依規定在室內之廚房、寢室及走道全面安裝住警器,經查未安裝且經限期改善仍未改善者,將處6千至3萬元罰鍰;另住家室內應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於火災發生時可提早偵測並發出極大的警報聲響,讓民眾即早應變逃生,避免發生重大傷亡。

新北市消防局第七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鄭向晃表示,火警發生時應立即撥打119報案電話並大聲呼救及迅速逃生,使用電器設備、各式充電型電池及延長線等需注意是否異常發熱及過度充放電且定期檢查廚房、廁所、臥室及客廳使用電氣設備之安全,耗電量大的冷氣室外機附近、陽台等切勿堆放雜物並定期清理維持逃生動線淨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