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嚴姓男子九十一年在台中約女性友人用餐,卻趁她精神不濟時,在車上整個人撲過去強吻、指侵,嚴犯後落網一度被收押,經交保後卻潛逃,時隔二十三年才又繼續受審,期間他還生了二個小孩;法院綜合證據,認定嚴釀女子身心受創,依強制性交罪判他四年,可上訴。
起訴書指出,嚴男九十一年剛認識女子,相約到台中飯店用餐,當天下午女子開車載嚴離去時突然精神恍惚,嚴就和她交換駕駛並開到汽車旅館。
女子則說,發現車要進入汽車旅館時,她神識有點清醒但仍恍惚,又看見嚴拿鈔票、房間鑰匙,開車進入一棟房子,鐵門也跟著關下來,她馬上警覺問「為什麼我們要來到汽車旅館?」自己要下車,卻遭嚴撲過來強吻、扯內褲和指侵,且前後證詞始終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