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擬推特別條例助光復救災

花蓮光復鄉近2000戶遭淤泥侵入,縣府預計每戶災民發放新台幣5萬元慰助金,最快10月3日發放。(中央社)

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溢流釀災,重建復原經費備受關注。行政院發言人李慧芝二十九日指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的災區範圍已含花蓮縣,此特別預算規模有新台幣六百億元,若有需求政院會再提出追加特別預算,盼立院支持;國民黨立法院黨團書記長羅智強也表示,將提案制訂樺加沙風災以及花蓮堰塞湖溢流釀災的特別條例,編列特別預算,同島一命,用國家力量協助災民。

行政院長卓榮泰日前指出,依丹娜絲風災特別條例花蓮全區都為災區,而0九二三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害將會依據此特別條例,延續補助方向,光復鄉全區也都涵括在內,且丹娜絲特別預算本來就有編列堰塞湖處理預算,加上災害預備金也能因應。

李慧芝表示,「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災後復原重建」特別條例中,災區範圍已包含花蓮縣全區,此外,特別預算中也適用於堰塞湖處置的相關經費。花蓮縣在丹娜絲颱風災後復原重建期間,又遭遇樺加沙颱風降雨,導致馬太鞍溪堰塞湖災情,整體災害與丹娜絲颱風及七二八豪雨致災有關,也難以分割。

李慧芝指出,丹娜絲風災特別預算規模有六百億元,政府會當用則用、當用才用,也不會排擠其他災區重建費用,如果經費上有需求,行政院會提出追加特別預算,希望立院能支持,這是最有效率、也最符合災區權益的作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