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監測明年擴大 將查小型食品廠

記者陳柏翰∕台北報導

國內食安事件頻傳,現行僅3000萬以上資本額的食品業者需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自主檢驗。為加強把關,食藥署近期公告,明年起至2028年間,將從資本額2000萬以上未達3000萬,陸續擴及1000萬以下的業者,內容包括製程危害分析、標準作業程序、內部稽核、供應商管理、教育訓練等4大面向,預計影響逾3000家業者。

食藥署8日公告,修正「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與應辦理檢驗之食品業者、最低檢驗週期及其他相關事項」,擴大應訂定食品安全監測計畫、辦理自主檢驗的食品業者範圍,並自即日生效。

食藥署食品組長許朝凱表示,食安監測計畫的內容包括製造流程危害分析、標準作業程序、內部稽核與管理、教育訓練等面向,目前僅資本額新台幣3000萬以上業者適用。

然而,許朝凱說,為加強食安把關,希望更多業者能把品保制度納入製程中,因此從明年開始分3階段擴大食安監測計畫範圍,第1年先針對資本額2000萬元以上未達3000萬元,且從業人員5人以上的食品工廠。

許朝凱說明,食安監測計畫的內容包括製造流程危害分析、標準作業程序、內部稽核、供應商管理、教育訓練等4大面向,目前僅資本額3000萬以上業者適用。明年開始,製造業者只要有5名以上作業員,且資本額2000萬以上未達3000萬的業者都適用;後年起,則擴及5名以上作業員、資本額1000萬以上未達2000萬的業者;2028年起,則擴及5名以上作業員、資本額1000萬以下的業者。

此外,初級加工廠若有商業登記、公司登記、稅籍登記者,且資本額3000萬以上,也同步在明年元旦實施食安監測;至於輸入業者,若輸入殼蛋、花生及其製品、同貨品分類號列的食品及食品添加物,經邊境檢驗不合格次數達2次,也必須在明年起訂定食安監測計畫。

許朝凱指出,除了食安監測計畫,製造業者只要一年被抓包2次、殼蛋、花生及其製品的輸入業者邊境檢驗不合格2次,明年起就必須實施自主檢驗。相關草案2月預告,10月8日公告,根據食藥署試算,明年至2028年間,預計將新增新增3107家製造業者、151家輸入業者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