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坡地倒逾萬噸廢樹枝 檢求處重刑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環檢警聯手破獲一起非法棄置廢樹枝案件,清運業者將受委託清理的廢樹枝,非法載運至苗栗縣三義鄉八櫃段山坡地保育區傾倒棄置,共濫倒六百六十三車次、計約一萬三千二百六十公噸堆成如「足球場大垃圾山」;全案經苗栗地方檢察署偵結,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刑責規定,將地主及清運業者等十二人提起公訴,張姓地主犯罪所得二百零四萬六千元,將依法宣告沒收。

此案由苗栗地檢署檢察官石東超指揮彰化縣調查站、保七總隊第三大隊、苗栗警分局,與環境部環境管理署中區環境管理中心,自去年下半年起合作偵辦。

檢警調查,張男等自一一一年八月間起,提供苗栗縣三義鄉八櫃段多筆山坡地,以每車收受二千五百元至四千元不等之代價,容任不肖業者賴姓男子等人非法棄置共計六百六十三車次之廢樹枝、樹葉等一般事業廢棄物,以每車載重二十公噸計,有高達一萬三千二百六十公噸。從空拍機拍攝,非法棄置物在綠油油的林地間,堆成面積約等同一座足球場大小的槁木「垃圾山」。

檢方偵查終結,以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等罪嫌,對張男及賴男等十二人提起公訴,對張、賴等人犯罪情節重大者,分別具體求處有期徒刑五年不等之刑期外,並向法院聲請宣告沒收張男不法所得計二百零四萬六千元,另對彭姓被告等二十四人為緩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