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加熱菸合法上市卻違規情形不斷,繼首款加熱菸因為未依法標示尼古丁含量被勒令下架後,又傳出業者試圖以「補貼貼紙」回歸上架,還有超商違規展示第2款加熱菸的載具照片,讓董氏基金會批評「荒腔走板」。對此,國健署署長沈靜芬面對媒體詢問,卻直接閃人拒絕回應。
國內加熱菸頻踩《菸害防制法》紅線,董氏基金會菸害防制中心主任林清麗直言,國健署從審查過程到開放「荒腔走板到令人髮指」,要求國健署依法執行依法規定,加熱菸載具不得陳列或展示。
台灣拒菸聯盟也強調,菸商違法拒絕標示尼古丁含量,已藐視台灣的律法,政府嚴格執法有其法律依據與正當性。
高雄榮總戒菸治療管理中心主任薛光傑表示,加熱菸就是菸品,是以濃縮小體積形式存在的紙菸。加熱菸含有尼古丁、焦油、甲醛、乙醛等有毒及致癌物質,也同樣有二手菸的危害,提醒民眾應盡早斷絕所有紙菸加熱菸的使用。
中研院法研所副研究員吳全峰指出,憲法法庭明白揭示菸品有必標示尼古丁之資訊。一般菸品的包裝容器於上市前也不會送審,若有違反《菸害防制法》規定便應逕受相關處分;今加熱菸違法事實存在,便應依法下架,是否有事前審查並不會也不應影響法律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