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嬰流感打成A肝 今總檢討


記者傅希堯∕台北報導

金門醫院發生1歲幼童接種流感疫苗卻遭誤打為A肝疫苗事件,疾管署9日提醒醫護人員於執行預防接種作業時,應確實遵守「三讀五對」原則,嚴謹核對疫苗品項與接種對象,以降低誤打情形發生,確保民眾的健康與安全。

疾管署副署長曾淑慧指出,針對這次疫苗接種異常事件,要求醫院立即啟動院內調查及醫療疏失調查機制,進行根本原因分析,深入檢討流程、環境及人員管理等潛在因素,研擬改進方案,院方將於10日舉行總檢討會議,11日將事件調查報告與檢討精進方案繳交地方衛生單位。

疾管署表示,對每一起疫苗接種異常事件,都以最審慎的態度並依據科學實證處置。考量國際接種建議12到23個月接種第一劑A肝疫苗,該1歲多幼兒,因此該幼兒接種的這一劑A肝疫苗,仍屬有效劑次,為有效疫苗,幼兒不必於18個月時重新接種第一劑A肝疫苗,而該幼兒第二劑A肝疫苗,則請醫院追蹤這名幼兒健康狀況,並依原訂時程安排接種。

疾管署提醒醫護人員,在執行疫苗接種作業時,務必嚴格落實「三讀五對」原則,以確定疫苗名稱、批號、劑型、有效期限等資料皆正確無誤;確保打對人、打對針、打對劑量、打對時間及打對途徑與部位,以防止疫苗接種異常事件發生,保障民眾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