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誌成/台北報導
台灣大學一名女博士生向台大申訴遭宿舍輔導員性騷擾,台大性平會組成調查小組,卻遭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認定台大性平會議組織不合法,判決撤銷處分,可上訴。台大學生會二十四日要求台大勿再上訴並重啟性平調查。校方說,已上訴請求釐清法律爭議。
台大學生會指出,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已在上個月判決台大敗訴,並在判決理由明確指出性平程序違法的事證,命學校重新審議,但台大仍拒絕重啟性平程序,學生會也呼籲台大立即勿再上訴,並重啟性平調查,補正違法程序。
台大學生會提到,在法院審理過程中,台大性平會拒絕向法院與當事人提供表決委員名單,聲稱為機密公文;台大學生會也要求台大應就性平會委員出席表決名單的保密做法提出法律依據,並檢討現行校園性平處理流程的透明程度。
台大校方則回應,台大對此案已於法定期限內提出上訴,主因是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並未對性騷擾不成立的調查報告表示意見,而是用性平會委員不可由他人代理的理由撤銷處分。此見解於法理上有重大爭議,對教育現場實務有重大衝擊,台大希望能上訴到最高法院,請求釐清此法律爭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