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道盟公主奪產虐死老翁 判12年


記者陳金龍∕台中報導

五十二歲有外號「天道盟公主」的竺姓女子,曾被控色誘癌末友人房產還虐死他,最終僅被依棄屍罪判二年,竺重出江湖再鎖定中風陳姓老翁,帶去土地質押借貸再虐死他,台中地院刑事一審依傷害致死等罪判竺十二年,上訴二審中;陳的兒子再求償四百三十萬元,民事判處竺應給付陳子一百三十萬元,可上訴。

竺女一0五年十月被控在桃園色誘吳姓友人敲詐金錢,若不從會遭痛毆、體罰,吳被迫過戶名下一棟房產給她仍遭慘死,最終僅被依棄屍罪判二年。

檢方又查出,竺女一一二年得知陳姓老翁有多筆土地,再度使出美人計色誘對方,若陳不順從就會遭被施暴,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至隔年一月八日,竺將陳翁囚禁大甲、沙鹿旅宿十天,並帶去地政、戶政事務所,辦土地所有權狀換發、印鑑證明補發及申請土地登記謄本。

竺女一月八日和陳翁衝突,徒手、持掃把朝他頭部、胸腹及四肢痛毆一頓,當晚十一時多又出腳朝他頭、胸腹猛力踩踏,釀陳肋骨斷了好幾根、左肺扁塌,大量內出血死亡,竺作案後自逃生梯溜掉事後才落網。

台中地院刑事庭指出,竺女不顧陳翁中風、行動不便,仍將陳當作自己斂財或出氣的客體,其恃強凌弱,導致陳喪命,依犯三人以上共同私行拘禁身體障礙之人而剝奪行動自由七日以上罪、傷害致死罪,各判她二年、十一年,應執行十二年。

陳翁的兒子提民事訴訟,主張父親死亡的喪葬、精神撫慰金四百萬元等,一共向竺女求償四百三十萬九千多元。

民事庭查,審酌竺女僅因自身情緒,就故意傷害因中風行動不便的陳翁,釀其子遭受喪父之痛、家庭破碎,認為陳子精神撫慰金以一百萬元適當,連同喪葬等費用,一共判竺女應給付陳子一百三十萬九千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