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太鞍溪重建預算 全額過關

 

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二七0億一毛未刪,立法院副院長江啟臣敲槌通過,並要求行政院長2個月內赴立院專案報告災後重建。(中央社)

記者康子仁∕台北報導

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潰堤重創光復鄉,立法院會二日三讀通過「中央政府花蓮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預算」,預算規模新台幣兩百七十億元全數通過,一毛未刪也未凍結。院會同時通過多項附帶決議,要求行政院長兩個月內赴立院專案報告災後重建。

受到九月二十三日樺加沙颱風外圍環流風雨影響,馬太鞍溪上游堰塞湖潰堤,重創花蓮光復鄉等地區,為迅速推動災區復原重建工作,立法院會十月三十一日三讀通過馬太鞍溪堰塞湖災後重建特別條例,經費上限三百億元。

這項災後重建特別預算的歲出金額為兩百七十億元,預留後續額度三十億元,預算執行從今年至一一九年止。依政事別編列情形,分別為經濟發展支出編列一百九十二億元,社區發展及環境保護支出五十六億元,預備金十五億元,一般政務支出六億元,社會福利支出一億元,全數舉借債務支應。

依照機關別預算編列情形,分別為經濟部編列九十一億元、交通部四十四億元、農業部四十三億元、環境部四十二億元、內政部二十八億元、原民會五億元、工程會一億元、衛福部一億元,以及預備金編列十五億元。

院會也通過多項附帶決議,包括民眾黨團提案,針對馬太鞍溪堰塞湖壩體安全性、上游土砂去化、短期與中長期治理規劃進度、經費需求與後續整體治理策略等事項,要求行政院長兩個月內向立法院提出專案報告。

記者林中行∕花蓮報導

花蓮縣政府二日表示,感謝在地立委傅崐萁、鄭天財及立法院朝野跨黨派支持,使二百七十億元堰塞湖災後特別預算順利完成三讀,也建請中央各部會儘速訂定並公布補助基準與申請方式,並至地方召開說明會,使計畫更貼近實際需求,協助鄉親安心復原、加速重建。

花蓮縣政府表示,災後重建需要中央與地方攜手並進、落實權責分工,讓預算發揮效益,將持續與各部會密切合作,盼中央儘速啟動各項計畫,助災區早日恢復正常生活與商業運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