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記者戴淑芳∕台北報導
我國今年郵輪旅客預計可逾一百一十萬人次,創歷史新高,交通部三箭齊發,透過明確權責、落實在地管理、完備定型化契約保障,共同促進我國郵輪產業穩健有序蓬勃發展。
依目前郵輪預報資料顯示,今年郵輪來台將超過五百六十艘次,可恢復至疫情前一0八年之八成五,郵輪進出港旅客人數亦可望超越當年度之一百零五萬人次,可達一百一十萬人次以上。
對於日前曾發生因郵輪故障,衍生消費爭議案件,交通部表示,郵輪旅遊產品涵括食、宿、遊、購、行,非屬單純的運輸服務範疇,郵輪消費關係更是涉及旅客、旅行社與郵輪公司三方。
為強化郵輪旅客權益保障,交通部召開整合協調會議,積極推動三項精進作為,其中第一項即是指定航港局為郵輪主政機關,負責整體協調與督導,未來如發生重大消費爭議案件,也將會同觀光署成立「郵輪消費爭議處理小組」,邀集相關消費者保護機關、旅行社、郵輪公司及船務代理共同研議處理。並建立郵輪消費爭議資訊揭露機制,提升資訊透明度。
為能有效處理相關郵輪消費案件,第二項精進作為,即是要求郵輪公司自明年一月一日起,如在台以母港營運載運旅客,應設立分公司或委託我國船務代理業負責處理消費爭議案件,以強化在地責任、落實在地管理。
第三項則是全面檢討完備郵輪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規範。針對多數郵輪旅客屬於未派領隊之個別旅遊型態,觀光署已研議增訂「郵輪國外個別旅遊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預計在今年底前提出相關草案。
另針對郵輪公司直接銷售或是委託旅行業代售之郵輪產品,航港局已研訂「郵輪船票服務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目前草案已送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審議中,最快明年即可上路。在此之前,觀光署已先訂定「郵輪艙房販售協議」,並已於今年十一月十九日函請旅行業者落實辦理,俾維護郵輪旅客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