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憲兵淪共諜 4人最重判7年


記者孫曜樟∕台北報導

負責總統府維安的前憲兵指揮部士官賴重宇、黎育爾、林裕凱及國防部資通電軍前士兵陳文豪,涉嫌遭中共吸收,以「學長拉學弟」模式收賄並洩漏公務機密。最高法院於四日駁回賴重宇、陳文豪及黎育爾的上訴,連同此前已撤回上訴的林裕凱,全案分別判處五年十月至七年不等徒刑定讞。

判決指出,賴重宇、陳文豪、林裕凱與黎育爾涉嫌於民國一一一年至一一三年間,利用職務之便,透過手機翻拍憲兵二一一營及電指部公務上應秘密文書。相關機敏資料經由一名目前通緝中的黃姓中間人,轉交或直接交付給中共情治單位。中共方面依據賴重宇等人提供資料的機敏程度、聯繫現役軍人的人數,核發不等金額報酬。統計顯示,賴重宇共收受新台幣四十六萬元、陳文豪四十五萬元、黎育爾六十六萬四千一百元,林裕凱則收受二十六萬五千九百元。

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一審審理,依違反貪汙治罪條例、國家安全法等罪,判處賴重宇有期徒刑七年、黎育爾六年八月、陳文豪六年五月及林裕凱五年十月。案經上訴,高院二審認為,黎育爾在檢方偵查中自白、審理時繳回全部犯罪所得,且於憲兵隊訊問時主動供出共犯林裕凱,依法減輕其刑,改判應執行有期徒刑六年七月,其餘被告維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