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醫療暴力 藍提加重刑責


記者王超群∕台北報導

醫療暴力事件頻仍,國民黨立委陳菁徽等人提案修正《醫療法》部分條文,主張若以強暴、脅迫、恐嚇等非法方式妨害醫事人員或緊急醫療救護人員執行業務,刑責由現行最高三年有期徒刑提高至五年;並增訂警察抵達前,任何人均可協助醫事人員制止不法侵害。

近期五大醫界團體共同發表聲明,包括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台灣醫院協會、台灣私立醫療院所協會及台灣醫務管理學會,強調醫療暴力零容忍,呼籲立法院儘速審查相關修正案。各團體指出,現行規範包含罰鍰與三年以下刑責,但是實務震懾力不足,難以有效遏止暴力。

國民黨立委林思銘、邱鎮軍、廖偉翔、盧縣一、羅廷瑋、王鴻薇、陳菁徽、顏寬恒及王育敏等均提出修法草案,內容涉及加重妨害醫療行為之刑責、強化即時通報及跨部門聯繫機制等。

具有醫師背景的陳菁徽指出,衛福部統計顯示,醫療機構妨害業務案件二0二0年為二百五十二件、二0二一年二百八十四件、二0二二年二百六十件、二0二三年則達三百三十一件。台灣急診醫學會調查亦顯示,近八成急診醫護人員曾遭暴力威脅,近四成曾遭受實質攻擊。

陳菁徽表示,現行法規雖禁止對醫護施暴,但因罰則偏輕及執行面不足,暴力事件仍層出不窮。她並指出,警察抵達現場平均需四至五分鐘,因此提案允許任何人在此期間協助排除不法侵害,使見義勇為者具備法律保障,並提升醫事人員執業安全。

此次提案亦提高相關罰鍰與刑度。陳菁徽建議,妨害醫療行為之罰鍰由現行三萬元以上、五萬元以下,提高至五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若毀損醫療機構內保護生命之設備致生危險者,建議刑度由現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為三個月以上、三年以下,並調整罰金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