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八日深夜日本東北青森外海發生規模七點五大地震,造成五十一位民眾受傷,以及一棟民宅失火。日本首相面對接任後第一次大型災害,究竟如何帶領緊急應變?
根據媒體報導,地震發生一分鐘後,首相官邸立即成立對策室,即類似我們的災害應變中心。兩分鐘後,首相立即發布三點指示,提供準確資訊、充分掌握災情並即展開救援。地震後半小時左右,約當十一時五十分,首相高市早苗召開記者會,會中宣示以「生命安全」與搶救為優先,並與地方政府展開密切合作。
高市在記者會公開說明內閣府已明確掌握災情,並立即啟動緊急應變機制。同時表示已「命令」政府官員,提供海嘯與避難相關資訊,並落實防護措施。雖然高市首相的記者會僅短短約兩分鐘左右,但已將政府該扮演的角色與責任,以及民眾應注意事項作完整與清楚說明。
記者會後,高市神色慌張的快速移動,前往官邸對策室,徹夜坐陣應變中心(對策室);一直到隔日凌晨二點半才離開。整個過程充分傳達出國家領導者對危機應變總動員的重視,以及願意承擔所有責任的決心。
他山之石,高市首相面對重大災害的應變模式與態度,這可以從以下三點論述:
第一,最短時間公開關鍵訊息。日本政治與行政最高領導者,在最短時間召開記者會,表達對這場大地震應變與立即傳遞防救災訊息的重視。她的發言,不只說給所有政府官員聽,也讓民眾了解最高領導者急切的關心,以及傳達用心維護民眾生命安全的態度。
第二, 立即動員相關資源。高市清楚說明,她已「命令」所有政府官員,必須提供民眾氣象等災害相關的明確資訊,並確認安全避難場所與路線。這意思是說,相關官員必須立即動員投入災害防救工作。
換言之,如果官員沒有提供關鍵資訊與協助防救災,必須負完全責任。從日本媒體報導,確實也看到警察、消防、自衛隊等,都立即在災區投入資訊傳遞與災情蒐集的畫面。
第三,中央與地方合作無間。面對大型災難,中央與地方本就應充分合作。體制上,日本從內閣府到地方政府都道府縣,以及市(相當於台灣的鄉鎮市區公所)多有危機管理機關或單位的設置。地方政府首長多有內閣府的歷練,所以對於首相傳達的「命令」或訊息,多可以意會並立即採取行動,完成防救災任務。
從重大災害危機管理的角度來看,這次高市早苗面對青森大地震,從媒體報導中,展現出快速有效的行動模式,足為各國領導者上了寶貴一課。然而,更重要的是,日本首相緊急應變作為的背後,和日本災害防救體制密切相關。
具體而言,日本有專責的「防災擔當大臣」,層級相當於台灣的政委或部長;帶領約二百五十人的危機管理幕僚,直接向首相負責。
台灣的災害防救法,已融入日本「災害對策基本法」的重點;但運作方式與成效似乎存在差異。主要原因,除了「制度」設計有差異之外,其內涵不只是法律規定,更重要的是非正式規範如政治與社會文化等層面,亦即台灣與日本之間,對於政治人物與官僚人員因應重大災害時,應該擔任的責任與能力要求,仍存在差異。

